当前位置: 首页 >党建工作

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体措施

   

   为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一系列指示规定,不断加强中心作风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,维护良好形象,现制定如下保障措施。

 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。认真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,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中央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十项规定”和市委“中央八项规定”,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,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。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,重申和强调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,树立和维护公积金系统党员干部廉洁勤奋、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。

 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。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,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深入一线,讲求实效,多为职工办好事、办实事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领导工作联系点责任制,深入职工群众,认真听取基层意见,虚心向广大群众学习。加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。

  三是改进调查研究。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重要依据,建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度,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工作一线调研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,每年撰写2篇以上调研报告。要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和灵活性,注重到困难较多、情况复杂、矛盾尖锐的部门开展调研。坚持蹲点调研,多同职工群众座谈,多同干部谈心,多商量讨论,多解剖典型。

  四是精简会议活动。严格执行“无会月”制度,特别是业务繁忙季节,除确需召开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的会议外,一般不召开全局性会议。原则上全局性会议每月不超过1次。精简会议议程,开短会、讲短话,会议讲话一般不念稿子,提高会议实效。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,一律不摆放花草、不制作背景板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。

  五是压减文件简报。切实改进文风,不搞文来文往。

  六是规范新闻报道。要加强公积金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,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。多宣传报道公积金缴存、贷款和支取的典型事例和公积金事业建设的成果,把镜头对准工作在一线的干部职工。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或到基层考察调研、指导工作,一律不作报道。

  七是严肃接待纪律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,在确保热情周到的同时,减少宴请、减少陪同,不上高档菜肴、酒水、香烟和水果,严禁铺张浪费。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。

  八是严格工作纪律。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“十不准”规定,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,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离工作岗位,上班时间不上网聊天、打扑克、下象棋、看电影等;严格车辆管理使用制度,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,严禁公车私用;严格请、销假制度,因事不能按时到岗工作时,要提前按层级请、销假,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。

  九是加强廉政建设。严格执行《廉政准则》、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》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廉政规定。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依法用权、秉公用权,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严格遵守住房、车辆使用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纪律要求。严肃财经纪律,严格财务管理,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钱物和各种名目的突击花钱行为。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金礼品、有价证券、土特产等,也不得借工作汇报之机,向上级赠送礼品和土特产品。严禁相互走访、请吃、吃请,不得以迎送、庆贺等名义,利用公款吃喝、馈赠礼品。

  十是强化督促检查。中心成立督查工作小组,积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,将定期不定期对本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”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使贯彻执行“中央八项规定”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将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。 

 

关闭 打印
上一篇: 市公积金中心扎实推进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
下一篇: 市公积金中心持续加强“三个教育”不断提高廉政意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