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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做细做实“三重一大”全程监督

       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,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“探头”作用,牢牢把握监督这个首要职责,紧盯各综合监督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从“事前、事中、事后”三个环节入手,积极履行监督职责, 坚持关口前移、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,切实开展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全程化、常态化监督。2019年,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共参与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监督20余次,有效发挥了派驻监督作用。

  完善相关制度,做好事前监督。各综合监督单位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》,制定本单位党组议事规则,确定党组议事范围,明确大额资金标准,规范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流程。建立纪检监察组与各单位党组沟通联系机制,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研究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前,均提前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,同时提交会议相关方案、说明等资料,纪检监察组提前研判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是否合规。

  严格过程管控,做好事中监督。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根据各综合监督单位的时间安排,派员列席参加研究“三重一大”的党组会,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、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法定程序、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合规、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方面实施监督。对决策的流程、内容进行当场监督,对不符合规定的决策事项,当场建议暂缓。

  不断跟踪问效,做好事后监督。对列席各综合监督单位研究“三重一大”党组会情况进行详细登记,对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查;结合专项检查和年底考核,对各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;建立多种举报渠道,及时受理相关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对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,并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、及时整改落实,使各综合监督单位研究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置于“阳光”监督之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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